第26条 对迟到的判罚
一、团体赛
1.在循环赛等计VP 的比赛时:
迟到0+—5 分钟:正式提出警告;第二次再犯按迟到5+分钟的条款
处罚;
迟到5+—10 分钟:扣1VP;
迟到10+—15 分钟:扣2VP;
迟到15+—20 分钟:扣3VP;
迟到20+—25 分钟:扣4VP;
迟到25 分钟以上:由比赛仲裁委员会处理,可提出包括丧失比赛
权利的意见或做出更严厉的决定。
2.在淘汰赛等不计VP 的比赛时:
迟到5+—25 分钟:扣1IMP,再加上超过下限的每1 分钟扣1IMP
(迟到未满1分钟按1 分钟计);
二、双人赛及个人赛
1.比赛分制时:
迟到0+—5 分钟:正式提出警告;第二次再犯扣1副牌顶分的10%
比赛分;
迟到5+—10 分钟:扣1 副牌顶分的10% ;可酌情扣打1 副牌,该
副牌违规方得0MP,非违规方得平均正分;
迟到10+—15 分钟:扣1 副牌顶分的20% ;可酌情扣打1-2 副牌,
每副牌违规方得0MP,非违规方得平均正分;
迟到15+—20 分钟:扣1 副牌顶分的30% ;可酌情扣打2-3 副牌,
每副牌违规方得0MP,非违规方得平均正分;(如每轮只打2 副牌时,
可判违规方该轮弃权。)
迟到20分钟以上:判违规方该节弃权。
2.IMP制时:
迟到0+—5 分钟:警告;第二次再犯扣3IMP;
迟到5+—10 分钟:扣罚3IMP;可酌情扣打1副牌,该副牌违规方
得0IMP,非违规方得3IMP;
迟到10+—15 分钟:扣罚6IMP;可酌情扣打1-2 副牌,每副牌违规
方得0IMP,非违规方得3IMP;
迟到15+—20 分钟:扣罚9IMP;可酌情扣打2-3 副牌,每副牌违规
方得0IMP,非违规方得3IMP;(如每轮只打2副牌时,可判违规方该轮
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