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条 罚分的扣除
所有的罚分,应在该阶段比赛的总得分中扣除,与当场(节)比赛
所得的成绩无关(裁判直接判罚的调整分除外)。扣罚分如不能整除时,
按四舍五入标准计算(可根据不同比赛的实际情况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数)。
第36条 免予处罚
由于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因素,不能按时参加比赛者,经主办机构同
意,不按弃权、迟到处理。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安排补打或部分补打所缺比赛。否则,缺赛
者按平局计分;其对手的得分参照“弃权的处理”中的计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