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 比赛的记分及更正错误的时限
第42条 送交、收取记分表
一、团体赛:
1.由胜队(IMP 相同时则由主队)负责将南家所记的第一联记分表,
于每场(节)规定的比赛时间截止后30 分钟之内送交记录台。主办机
构可根据比赛的需要规定更短的时限。
2.送交的记分表必须字迹工整、所有栏目填写完整,并经双方结算、
换算、核查、签字后方为有效。若记分表未填写完整的,记录台可退回
令其重新填写完整。
3.未按时送交记分表的,责任方在该场(节)比赛中的成绩均为0
分,非责任方按实际比赛结果记分。
二、双人赛和个人赛:
1.赛员须按照裁判的要求认真填写记分表并核查签字。
2.每节(轮)比赛结束后,由裁判负责及时收取记分表。
第43条 更正结分错误的时限
一、团体赛中发现结分错误:
赛员须于该场(节)比赛正式分数公布后30 分钟之内,向裁判提
出更改的要求。
二、双人赛和个人赛中发现结分错误:
发放定约及结果核对清单时,赛员须于发放核对清单后的10 分钟
之内;不发放核对清单时,赛员须于该节比赛正式分数公布后30 分钟
之内,向裁判提出更改的要求。
三、主办机构另有规定时,按其规定执行。
第44条 不能构成复式的牌
一、在团体赛中,由于超时、位置坐错及其他原因造成不能构成复
式的牌,致使部分成绩无效时,这些牌均按平分计算。其余的牌如能在
调整座位等解决办法之后继续比赛,成绩有效。对违规方给予程序性判
罚。
如少量错牌,并在循环赛或淘汰赛的最后一场(节)时发生,则不
予补赛。
若在该场(节)比赛打完后才发现赛员坐错方位,致使其全部成绩
无效时,若时间许可,且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至少重打该场(节)
一半的比赛牌数(应尽量打全),以定成绩。若时间不许可时,违规方
得平局时80%的分数,其它的后续得分参照“弃权的处理”。对违规方
给予程序性判罚。
二、在双人赛和个人赛中,有赛员坐错位置,裁判根据比赛的计分
办法及算分程序如能调整座位、牌序进行算分时,则该打牌结果成立,
但对违规方给予程序性判罚。如不能进行调整补救时,非违规方每副牌
得60%MP(IMP制得3IMP),违规方每副牌得40%MP(-3IMP),对违规方给
予程序性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