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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一届体育大会
发起人:深圳桥协  回复数:5  浏览数:7143  最后更新:2012/8/21 19:37:02 by 深圳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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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29 9:03:08
深圳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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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深圳市第一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911月,各项目竞赛日期和地点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二、竞赛项目

(一)设15个竞赛项目:广播体操、健身路径大赛、健美操、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拔河、体育舞蹈。

() 设舞龙舞狮舞麒麟展演项目。

三、参加单位

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等以代表团名义参赛,各单位必须参加9个以上(含9个)项目的比赛,其中广播体操、健身路径大赛为必参加项目。

市各工委,市各局(委、办),市各系统、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参加7个项目以上(含7个,其中广播体操为必参加项目)的可以代表团名义参加(有名额限制的项目,代表团优先报名)。参加7个项目以下的以单位名义参加单项比赛,不列入体育大会参赛代表团名单。

四、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须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二代身份证

(二)市外户籍运动员须持有20111231日前深圳市签发的居住证或社保卡或学籍证明(具体以各单项规程为准)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兼项不得超过两项。

(四)经区以上(含区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五)运动员代表资格于各单项开赛前一个月前确认,并对报名运动员代表资格进行公示,公示具体办法由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规定。

五、参加办法

(一)各代表团设团长一人,副团长一人,联络员1人,工作人员2-3人。

(二)各项目参加办法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单位负责购买。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具体承办单位负责本项目竞赛规程的制定、报名审核和竞赛组织等工作,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办法进行比赛。

(三)本竞赛规程总则设定的竞赛项目以及各竞赛项目中的小项,如报名参加的单位不足3个,则取消该项目或小项的比赛。

(四)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选派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根据各项目特点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参与奖,具体标准详见各单项规程。

(二)大会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第一次报名:2012731日前(为给各参赛单位预留充裕的选拔参赛时间,第一次报名时间由原531延期至731),各参赛单位须参加大项报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群众体育处(地址:深圳市笋岗西路2008号体育大厦,邮编:518029,联系人:陈柱良、危芳,联系电话:8379269183792583,传真:83792619)。

第二次报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将参加的具体项目和运动员名单报各项目承办单位审核,并予以公示,确定运动员参赛资格

(二)报到

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报到。

九、代表团团旗

各单位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

十、服装

各代表团运动员必须有一套统一颜色的服装参加开、闭幕式,比赛服装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十一、参赛经费

各代表团(单位)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本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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