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轮 第1台 开室
QJ63KJ654KQ85
牌序:12发牌:西局况:南北
AKT54A97KQJ72
872832J654264
9QT97AT3AT983
1C:Prec 16+HCP2C:S>W:逼叫,与C无关 N>E:套,不逼叫
定约:
S 4H= NS+620
事实:
明手摊牌后,东家召请裁判,说两边解释不一致(庄家和明手在澄清叫牌误会)。打牌结束后,西说如果自己知道2C是套,自己将pass。南说自己的2C推理是逼叫的,因为自己是C套的话将pass同伴的加倍。北说己方的约定是1NT逼叫,所以自己认为2C是不逼叫的。
裁决:
西家有权得到南北方的“真实约定”(而不是实际持牌),依照Law75D2和20F,裁定南家给出了错误解释。裁判按Law75D3的要求,拿着西家的牌的2C=套、不逼叫的解释咨询了其他牌手,他们将会pass2C。北家一直认为同伴1NT才是逼叫,在这个前提下,pass是合理选择。桌上定约调整为S 2C-1 NS-100
75D2:两位牌手拥有一致的相互理解是任何搭档间约定的条件,而在不存在一致的相互理解的情况下描述一个约定违规。如果裁判确定该误导性的解释不是基于搭档间的约定所作出,适用第21 条B 款。
21B:在缺乏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裁判假设是错误解释,而不是错误叫牌。
75D3:当存在违规(如本条B 款或者D 款2 所规定的情况)时,并且对于该叫牌的约定含义存在充足证据,则裁判根据如果对方及时接收到正确解释情况下的可能结果判给调整分。如果裁判确定该叫牌没有约定含义,则根据如果对方被如此告知情况下的可能结果判给调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