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深圳市桥牌甲级赛补充规定 | |
![]() |
发起人:szbridge 回复数:0 浏览数:2508 最后更新:2004/11/19 22:51:03 by |
选择查看 |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 帖子排序: |
szbridge 发表于 2004/11/19 22:51:03
|
[公告]深圳市桥牌甲级赛补充规定 深圳市桥牌甲级赛补充规定
一、 执行1999年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1991年《中国桥协复式定约桥牌竞赛法》与本规定一致的部分继续执行,与本规定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二、 比赛办法: 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采用单循环制。共进行7轮。每轮打20副牌,以VP排列名次(VP相同时比较同分队之间的胜负,如仍分不出则比较场分,再相同,则比较IMP率)。 第二阶段:打两轮对抗淘汰赛,每轮32副牌(按规定带分进入,最多带8个VP)。 (1)、甲A组:预赛1至4名争前四名名次,第一名的队有权在3、4名中挑选对手,胜队争冠亚军,负队再争三、四名。 预赛5至8名的队争二个保级名额:第5与第6名胜队保级,负队再与第7和第8名之间的胜队对抗,胜者也保级。负队与7、8名对抗中的负队均降为甲B。 (2)、甲B组:预赛1至4名争2个升甲B名额,预赛5至8名争2个保级名额。比赛办法都是前两名与后两名对打,前两名的胜队升级(保级),后两名的胜队与前两名的负队再打一轮,胜队也升级(保级)。 三、比赛时限: (一)上场时限 1、赛员应于规定开赛时间提前5分钟入场就座,准备比赛。 2、比赛须填写出场表,客队应于开赛前5分钟填好出场名单,主队应于开赛前2分钟填好出场名单。 (二)比赛用时:每20副牌——2小时30分钟。 (三)每场比赛结束后5分钟内由胜队、IMP打平时由主队将经双方核实签字的记分表交记分台。 (四)赛员迟到、超时均按竞赛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比赛程序和要求 (一)第一阶段队号由裁判长事先抽签决定。 (二)主客队: 1、按编排原则执行。 2、主队在开室坐南北、闭室坐东西。 (三)比赛用牌:比赛第一阶段采用计算机发牌,第二阶段采用手发牌。赛员在打完规定的牌后有责任将牌完好无损的放回牌套。若比赛中出现牌张或牌张数目错误,将根据竞赛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叫牌和约定 (一)每名赛员均须携带约定卡上场比赛。严禁秘密约定。 (二)所有约定性叫牌,叫牌者及其同伴均须将提示卡放于该叫牌卡上,待对方赛员知晓后方可收回。被提示者得到提示后应示意对方。 (三)对叫牌或打牌含义的提醒和解答均须在遮幕的同侧以书写方式进行。 (四)任何合法叫牌的叫牌卡一旦放置在推盘上则不得更改。 (五)心理叫牌:此次比赛甲A组不限制心理叫,但不得采用弱开叫体系;甲B组每节(轮)每对牌手允许心理叫一次。 六、得分相同时名次的确定 (一)第一阶段:VP相同时 1、如只有2队VP相同,且此2队曾经相遇,相遇时IMP胜出的队名次列前。 2、如仍有相同,比较VP相同的队所有比赛的胜数(平局计负),胜数高者列前。 3、如仍有相同,依次比较同分队在全部比赛中的IMP率和TP率,高者列前。 4、如仍有相同,依次比较同分队相互比赛时的VP值、IMP值、TP值,高者列前。 5、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 (二)第二阶段:IMP相同时: 1、加赛4副,决定胜负。 2、如仍相同,则加赛1副牌直至决出胜负。 七、带分办法: 第二阶段比赛,第一阶段名次在前的胜队带第一阶段两队相遇时IMP差的1/2;第一阶段名次在后的胜队带第一阶段两队相遇时IMP差的1/3,带分最高不超过8IMP。 八、申诉 (一)比赛不设仲裁委员会,受理有关申诉事宜由裁判委员会执行。 (二)所有申诉必须在该节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出(裁判长另有要求时按裁判长的要求执行),并递交书面申诉材料和申诉费50元。 九、比赛纪律和礼仪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桥牌竞赛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竞赛纪律的各项规定。 (二)比赛场地严禁接打手机,手机铃响扣3个VP,接听或拨打手机,该场判弃权(如复式的牌已过半,则正常结分,未构成复式的牌给对方每副牌3IMP,然后计算VP。如此VP值小于18VP,则按弃权计分)。 (三)闭室严禁抽烟,开室尽量少抽烟。在闭室抽烟每次扣3IMP。 (四)讲究文明礼貌,进入赛场须衣冠整洁。观众(包括各队领队、教练及不上场赛员)不得走动看牌,不上场赛员不得观看本队比赛。 (五)赛员离开座位,须征得裁判同意,并与同桌对方赛员结伴而行。 |
用户在线信息 |
![]() |
深圳市桥牌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