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深圳市乙级竞赛规程 | |
发起人:北方老人 回复数:0 浏览数:2988 最后更新:2009/4/25 14:01:34 by 北方老人 |
选择查看 |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 帖子排序: |
北方老人 发表于 2009/4/25 14:01:34
|
2009年深圳市乙级竞赛规程 2009年深圳市乙级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5月16、17日在市桥牌活动中心举行;第一轮比赛16日上午十点开始。 二、参加办法: 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4-6人,上场参加比赛不得超过6人。原甲级队队员如果参加本次比赛,视为放弃甲级资格,不能参加2009年甲级赛。每队缴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 三、竞赛办法:瑞士移位制和附加淘汰赛。 因甲A、甲B今年合并等原因,2009年升2降4,以后每年为升4降4。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六轮瑞士移位赛,每轮十二副牌,以VP积分排列名次。前四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参赛队少于8队时改为单循环。 第二阶段:淘汰赛 2、8队及以下时奖励前二名:第一名:500元 第二名300元。 3、名次的确定原则:决赛胜队按第一阶段成绩确定为1、2名,决赛负队按第一阶段成绩确定为3、4名。 五、比赛采用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禁止使用心理叫、棕色约定叫。 六、不设仲裁委员会,对裁判长做出的最终判罚有异议的可向深圳市桥牌协会申诉。 深圳市桥牌协会 2009-4-25 |
用户在线信息 |
当前查看此主题的会员: 2 人。其中注册用户 0 人,访客 2 人。 |
深圳市桥牌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