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桥牌网 → 赛事新闻 → 神州赛场 → 大寨核桃露杯 2011年全国桥牌俱乐部锦标赛
    
 
大寨核桃露杯 2011年全国桥牌俱乐部锦标赛
发起人:疯骡  回复数:1  浏览数:3496  最后更新:2011/6/1 16:53:14 by 疯骡

选择查看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  帖子排序:
疯骡 发表于 2011/6/1 16:52:00
大寨核桃露杯 2011年全国桥牌俱乐部锦标赛

桥牌协字〔2011〕20号


 

大寨核桃露杯 2011年全国桥牌俱乐部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俱乐部:

大寨核桃露杯2011年全国桥牌俱乐部锦标赛将于7月2日~9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现将比赛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单位及参赛运动员:按《2011年全国桥牌俱乐部锦标赛竞赛规程》执行。

(二)参加办法:每俱乐部可报1队参加比赛,每队可报领队(或教练)1人,运动员4-6人。

(三)参赛代表队须于6月16日前将报名表报到中国桥牌协会和山西省桥牌协会各1份,逾期以弃权论。

1.中国桥牌协会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王建新、原玉杰 电话:010-87559163、62

传真:010-67115728 E-mail:ccba@sport.gov.cn

2.山西省桥牌协会联系办法:

地址:太原市双塔西街130号山西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电话:0351-7345155(传真) 邮编:030012

E-mail:651306554@QQ.com

联系人:苗镇宇:13068042169、0351-7346766

张琳: 13934135246、0351-7345155

(四)报名费:1000 元/队,于报名时通过邮局寄至太原市双塔西街130号山西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苗镇宇收(备注栏注明:俱乐部桥牌赛),否则不接受报名。

二、报到

(一)裁判员、仲裁委员于6月30日报到。

(二)参赛队于7月1日报到。

(三)报到地点:太原交通大厦(比赛赛场)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50号(距太原火车站200米)

三、食宿

食宿费用各参赛队自理,住宿可由赛区代为安排。

(一)太原交通大厦(挂牌三星):赛场所在地

1、普通标准间 122间 260元/天(含早餐)

2、普通单间11间 260元/天(含早餐)

3、大商务标间11间 360元/天(含早餐)

4、大商务单间12间 360元/天(含早餐)。

(二)太原华苑宾馆(挂牌三星):标准间260元/天(含早餐),可提供住房70间,距赛场步行约6分钟

(三)山西中诚宾馆(挂牌三星):标准间220元/天(含早餐),可提供住房50间,距赛场步行约5分钟

(四)太原交通大厦可提供自助午、晚餐,每餐50元,只能容纳300人就餐,有需要者可提前联系随时购买。

四、交通

(一)以上3个宾馆距太原火车站均不超过200米。

(二)从太原机场乘坐出租车到以上3个宾馆约60元。



 

附件:2011年全国桥牌俱乐部锦标赛报名表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1_29_-8588947152352725178.doc

疯骡 发表于 2011/6/1 16:53:14

2011年全国桥牌俱乐部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7月2日至9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

二、主办单位

中国桥牌协会

三、竞赛项目

团体赛

四、参加单位

中国桥牌协会2010年度前注册的俱乐部会员。

(一)甲级队:

上海汽车、北京首创、三辰卡通、湖北东风、浙江竞帆、美林青城、南方电网、深圳南港动力、中国人寿、深圳平安、苏州太湖、江西金圣、河南风神、上海七皓、上海创禹、北京恒沙。

(二)乙级队:

上海金融、浦东浦发、北京华远、北京火车头、长沙移动、贵州商业银行、上海无将、天津希望、湖南康马、上海绿城、南京中山、杭州西子、北京贝迪克筑业、川煤集团、陕西秦联、黄石七星、北京世纪畅达、深圳机场、重庆金建、北京红牛。

(三)丙级队:参赛俱乐部必须满足以下条款中的至少一项:

1.举办过2场以上2010年全国桥牌通讯赛;

2.截至到2011年,连续3年在中国桥牌协会正常办理俱乐部注册。

五、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是中国桥牌协会个人会员。

(二)俱乐部注册运动员应优先代表其注册俱乐部参赛。

(三)注册运动员代表非注册俱乐部参赛,须在运动员优先注册单位和注册俱乐部均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允许。

(四)A类俱乐部注册专职牌手代表其他俱乐部参赛的,必须在本俱乐部有4名以上注册专职牌手参赛的情况下方可允许。

六、参加办法

(一)每俱乐部可报1队参加比赛,每队可派领队(或教练)1名、运动员4-6名。

(二)各队参赛费用自理,食宿自行解决。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办法:

1.甲级队: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单循环赛。每天比赛3场,每场打16副牌。前4名进入淘汰赛1-1,第5至8名进入淘汰赛1-2,第9、10名保级,第11、12名进入淘汰赛1-3,第13、14名进入淘汰赛1-4,第15、16名降级。

第2阶段:淘汰赛。

(1)第1轮淘汰赛:

淘汰赛1-1:第一阶段前4名进行64副牌的淘汰赛。第一阶段第1名的队有权在第3、4名的队中选择对手。胜者进入决赛,负者进入淘汰赛2-1。

淘汰赛1-2:第一阶段第5至8名进行64副牌的淘汰赛。第一阶段第5名的队有权在第7、8名的队中选择对手。胜者进入淘汰赛2-1,负者保级。

淘汰赛1-3:第一阶段第11、12名进行64副牌淘汰赛。胜者保级,负者进入淘汰赛2-2。

淘汰赛1-4:第一阶段13、14名进行64副牌淘汰赛。胜者进入淘汰赛2-2,负者降级。

(2)第2轮淘汰赛:

淘汰赛2-1:淘汰赛1-1的2个负队和淘汰赛1-2的2个胜队进行64副牌淘汰赛。4个队中在第一阶段成绩列第1位的队有权在列第3、4位的队中选择对手。胜者进入3、4名比赛,负者按第一阶段成绩排定5、6名。

淘汰赛2-2:淘汰赛1-3的负队与淘汰赛1-4的胜队进行64副牌淘汰赛。胜者保级,负者降级。

(3)决赛及3、4名比赛:

 决赛: 进行96副牌比赛,分6节进行

 3、4名比赛:进行32副牌比赛,分2节进行。

2.乙级队: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单循环赛,每场打16副牌。前2名升级,第3、4名进入淘汰1-1,第5至8名进入淘汰赛1-2,第9、10名保级,第11至14名进入淘汰赛1-3,第15至18名进入淘汰赛1-4,第19、20名降级。

第二阶段:淘汰赛。

(1)第1轮淘汰赛:

淘汰赛1-1:第一阶段第3、4名进行64副牌淘汰赛。胜者升级,负者进入淘汰赛2-1。

淘汰赛1-2:第一阶段第5至8名进行32副牌淘汰赛,第5名的队有权在7、8名的队中选择对手,负者保级。胜者再进行32副牌淘汰赛,胜者进入淘汰赛2-1,负者保级。

淘汰赛1-3:第一阶段第11至14名进行64副牌淘汰赛。第11名的队有权在13、14名的队中选择对手。胜者保级,负者进入淘汰赛2-2。

淘汰赛1-4:第一阶段第15至18名进行64副牌淘汰赛。第15名的队有权在17、18名的队中选择对手。胜者进入淘汰赛2-2,负者降级。

(2)第2轮淘汰赛:

淘汰赛2-1:淘汰赛1-1的负队与淘汰赛1-2的胜队进行64副牌淘汰赛。胜者升级,负者保级。

淘汰赛2-2:淘汰赛1-3的负队与淘汰赛1-4的胜队进行64副牌淘汰赛。4个队中在第一阶段成绩列第1位的队有权在列第3、4位队中选择对手。胜者保级,负者降级。

3.丙级队: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视报名情况确定比赛办法。前2名升级,第3至6名进入淘汰赛1-1,第7至10名进入淘汰赛1-2。

第二阶段:淘汰赛。

(1)第1轮淘汰赛:

淘汰赛1-1:第一阶段第3至6名进行64副牌淘汰赛。第一阶段第3名的队有权在第5、6名的队中选择对手。胜者升级,负者进入淘汰2-1。

淘汰赛1-2:第一阶段第7至10名进行64副牌淘汰赛。第一阶段第7名的队有权在第9、10名的队中选择对手。胜者进入淘汰赛2-1。

(2)第2轮淘汰赛:

淘汰赛2-1:淘汰赛1-1的2个负队与淘汰赛1-2的2个胜队进行64副牌淘汰赛。4个队中在第一阶段成绩列第1位的队有权在列第3、4位的队中选择对手,胜者升级。

(二)升降级名额:

1.甲级队:

降4队至乙级队。

2.乙级队:

升4队至甲级队,降6队至丙级队。

3.丙级队:

升6队至乙级队。

(三)采用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中国桥牌竞赛规则》。

(四)由大会竞赛组和裁判长主持抽签工作。

(五)每对牌手带约定卡1式3份。1份于报到时交大会竞赛组备案。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甲级队录取前6名。

(二)甲级队前6名的非A类俱乐部(没有注册专职牌手的队或2011年暂停A类俱乐部资格的队),在保留4名出场率超过50%以上的运动员作为2012年注册专职牌手的情况下,取得2012年A类俱乐部资格。

(三)各级别比赛均按《中国桥牌协会会员技术等级标准》授予中国桥牌协会大师分。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俱乐部须于6月11日前将报名表报到中国桥牌协会和赛区各1份,逾期以弃权论。

2.报名费:1000元/队,于报名时寄至赛区指定的地址或账号,否则不接受报名。

3.更改名单:

(1)报名截止后10日内各参赛队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桥牌协会提出更改名单(包括变更队名,增加、减少、变更运动员,更正报名错误等)。

(2)报名截止10日后更改名单的,须填写更改名单申请表,于首场比赛开始前交大会竞赛组,每项更改须缴手续费100元。

 (二)报到:

裁判于赛前2天,各参赛队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十、裁判和仲裁委员会的选派办法另订。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用户在线信息
当前查看此主题的会员: 1 人。其中注册用户 0 人,访客 1 人。


深圳市桥牌协会

  • 联系我们 - 深圳市桥牌协会 - 论坛存档 - 返回顶部
    Powered by SZBRG 2008 ACCESS © 1998-2026
  • Processed in 0.05 second(s)
    Server Time 2026/10/11 17:4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