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罚探讨】双人赛判罚实例探讨 | |
发起人:pylon 回复数:3 浏览数:7044 最后更新:2013/1/31 15:19:18 by pyl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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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lon 发表于 2013/1/31 13: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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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罚探讨】双人赛判罚实例探讨 最近的一次每轮三副牌的双人赛中,出现了这样有意思的事情。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某两副牌记分纸互换了。结果是,第二轮和第三轮的牌手打完后,这两副牌的记分分别写在了另外一幅牌的纸上。 第四轮的牌手发现了这个错误,向TD做了汇报,并且做出了更正。请问应该怎样处理这种情况? 实际判罚: 打牌结果抄回正确的分纸,打牌结果维持成立。对第二轮和第三轮的牌手进行程序性判罚,南北罚顶分的20%,东西罚10%。 这样判罚有无道理?谢谢啦 |
北方老人 发表于 2013/1/31 14: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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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结果是否成立。因为是随牌记分表,打完后才能发现有错误。第四轮打过发现记错并做更正,对打牌结果而言,还应该确认一下,第四轮的牌手打完了其中有错的一副,在记分时发现不对,其同时就可能看到的是另一副还没打的牌型表或者是另一副牌的定约或结果。如果是这样,就应该不再打另一副,而给各60%,否则那副成绩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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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老人 发表于 2013/1/31 14: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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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处罚。如果是比赛要求南北记分后东西核签。则双方同等责任。如没有要求东西核签就只有南北负责要扣罚,东西没责任应该得平均正分(60%)。第二轮与第三轮打这副牌的责任不同。第二轮是记错造成另桌打错牌,应该处罚,结果成立,另扣一副顶分的20%。第三轮的牌手只负责没发现和纠正的责任,结果成立,另扣一副顶分的10%。 三、应该调查是否第一轮的做牌或打牌后在移位前将两副牌型表拿出来看,一叫移位就勿忙放错,造成的。如是这样就应该从这处罚起。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
pylon 发表于 2013/1/31 15: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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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校长!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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