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桥牌网桥艺交流判罚与仲裁《桥牌裁判法》关于弃权的处理判罚
    
 
《桥牌裁判法》关于弃权的处理判罚
发起人:16楼牌迷  回复数:6  浏览数:18538  最后更新:2008/12/19 8:37:26 by 16楼牌迷

选择查看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  帖子排序:
2008/12/9 16:10:00
北方老人





高级魔法师

角  色:版主
发 帖 数:708
经 验 值:857
注册时间:2005/2/25
《桥牌裁判法》关于弃权的处理判罚
裁判法中唯一没有提到的是团体赛中淘汰阶段的节分制处理方法。
  参照场分制,1节分对应的IMP为:大于等于1,没有上限值,平均数就不能确定。
在鹏宇杯中出现弃权一节的现象,当时裁判判为24:0。好在最后节分为3:1。胜负没有争议。否则会出现不服,申请仲裁等。
  在近日刚结束的海南洋浦桥牌邀请赛期间,特意向裁判长顾毅先生请教,问他“在8付一节的节分制弃权一节时IMP如何判?”,顾毅先生脱口而出24:0。
  由此看来,这种处理方法将会成为合适的判例。或许将来补充到裁判法里。
[此帖子已被 北方老人 在 2008-12-9 16:10:57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北方老人 在 2008-12-9 16:16:31 编辑过]
用户在线信息
当前查看此主题的会员: 2 人。其中注册用户 0 人,访客 2 人。


深圳市桥牌协会

  • 联系我们 - 深圳市桥牌协会 - 论坛存档 - 返回顶部
    Powered by SZBRG 2008 ACCESS © 1998-2024
  • Processed in 0.03 second(s)
    Server Time 2024/12/23 1:38:47